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通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南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思笃学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参与研讨、交流学习体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先后4次组织专题学法。市委署名文章《以严实举措打造高水平法治南通》在《江苏通讯》刊发,系统阐述法治南通建设的实践路径,凝聚思想共识、引领实践深化。
(二)全面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及时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任务,多次对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作出批示,有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亲自审议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部署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探索行政行为自纠机制,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项目获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设区市代表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上进行现场述法,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实现述法全覆盖。研究部署国家工作人员“尊法赋能”行动,制定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持续抓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全年共115名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参考,通过率100%。推动将法治课程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的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举办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讲座144场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职能转变,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抓好法治供给保障。深入落实《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连续3年入选央视财经“营商环境创新城市”。发布更注重提优的“万事好通”4.0版,“惠企通”平台累计注册企业超5.07万家,集成政策4619条,累计兑现资金16.02亿元。出台“产创融合50条”,兑现产业、人才政策资金11.8亿元。加快信用南通建设,城市综合信用指数稳居全省前列。二是深化政务审批服务。常态化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全年“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办理量近270万件,同比增长160%。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云窗通办+远程导办”覆盖91项高频服务,“证照共享+数据核验”机制替代市县超1.7万项办事材料。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市103个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75个项目实现预验早投产、68个项目实现竣工快登记。新建数智化场景20个,入选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省级试点。三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于2025年4月26日正式施行。巩固全国知识产权“双示范”城市成果,新增发明专利6005件,有效发明专利量达57310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7.43件,全省首张高校、老字号类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均落地南通。“精准服务优质创新主体”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典型经验做法。
(二)坚持依法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更加严密。一是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认真履行《南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制定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6个事项列入2025年市政府重大决策目录。建立完善政府重点决策服务机制,编制年度重点决策事项清单。优化调整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专家库,18名专家学者和资深律师受聘为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二是提升地方立法质效。深入推进《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南通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南通市消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持续推进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对现行有效的9部市政府规章、76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442件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废止3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45件政策性文件。三是细化法治审核标准。实施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地方标准,出台《南通市行政事项法治审核指导目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必审事项”,配套制定《合法性审查制度汇编》《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指引》等,健全全链条审查体系。高质效审查市政府规范性行政文件14件、政府合同38件。
(三)坚持严格规范,执法质量效能稳步提高。一是构建综合集成监管体系。推进综合集成监管平台规范运行,市县341家执法部门使用平台制定检查任务18465件、服务任务15120件,覆盖企业48604家次,入企检查量同比下降30%。上线“企晓法”AI服务管家,累计为经营主体提供4000余次合规经营一站式服务。推广“邀约式”法治体检,做实“一业一册”告知、法治体检,为企业提供合规经营指导建议和风险提示1900余次。相关工作经验入选全省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典型经验做法。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坚持当严则严,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危害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公开征集涉企执法突出问题线索,通过复议、诉讼纠错等渠道排查问题线索79件,梳理形成4大类11项突出问题清单,均已整改到位并长效推进。三是优化赋权拓宽监督渠道。开展乡镇(街道)相对集中处罚权赋权事项评估与调整,调整行政处罚赋权事项1731项,确保执法权限与基层承接能力相匹配。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深化问题线索行刑双向衔接和执法案件移送机制。选聘25家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与2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强化社会力量监督。
(四)坚持定纷止争,社会矛盾依法有效化解。一是完善“一站式”解纷平台。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平安南通建设“一号工程”,全省率先完成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县级中心平均入驻部门16家、调解组织10家,配备调解员181人,创新“常驻+轮驻+邀驻+随驻”机制。上线综治信息化平台,实行“一案一码”管理,相关成效获省委政法委肯定,全省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二是健全调解“多元化”工作格局。开展践行“枫桥经验”优化“非诉服务”专项行动,推进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成立涉电商纠纷、市总商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全省首家新时代江苏“海上枫桥经验”实践基地,经验做法入选2025年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7041件。三是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年新收行政争议复议案件4021件,同比上升38.94%。推动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规范运行、发挥实效,市县两级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参与调解法院在诉案件231件,调解成功178件。探索建立“个案分析—风险预警—专项整治—制度完善”闭环机制,已办案中直接纠错率9.47%。试点推出“复e通智能辅助系统”,平均办案周期缩短近30%。
(五)坚持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一是做实权力监督。市政府每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领导列席。涉企行政执法首次接受市政协专项监督。全年共办结人大议案建议530件、政协提案392件,按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贯彻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出台《南通市市设权力清单动态调整事项(2025年)》。二是凝聚监督合力。完善市政府大督查工作机制,上线政府督查督办信息平台,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信息互通、问题互查、结果互用,将督查反映出来的行业风险、领域性情况作为纪委监督事项的重要依据。召开全市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进会,印发工作意见,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互促共进。三是落实政务公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建设,市级受理“市长信箱”信件4629件、办结率97.5%,流转“部门信箱”信件3843件、办结率99.3%。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草案预公开、草案解读和意见征集结果公开工作,策划在线调查13期、民意征集21期,收到意见263条,公布调查结果37期。
三、存在不足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用结合不够紧密。个别领导和干部的法治理念还需进一步增强,面对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的重大使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不够均衡,部分跨地区、跨领域、跨部门工作需继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示范地区、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三是法治工作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当前,南通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加速崛起,符合发展需求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涉外法治人才还比较紧缺。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以更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制定新一轮法治南通建设五年规划,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方向。二是以更大力度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化全市府院联动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监督、司法监督等有效衔接。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进一步巩固拓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持续推动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三是以更实举措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各项任务。推动向海发展、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立法,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预审查+动态追踪”机制。深化综合集成监管体系构建,提升综合集成监管平台部门应用率、企业使用率,继续压降涉企现场检查频次。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更好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四是以更优服务推动营商环境提档升级。出台“万事好通”5.0版,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实施质量、知识产权“双强链”工程,打造“品质江苏”先行区。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引进,完善全链条涉外法律服务体系,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